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周怿)近日,生态环境部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民用运输机场绿色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重点针对选址阶段、机场总体规划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内容、形式、程序,细化了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新要求和相关实践进一步强化了项目环评要求,强调源头预防、过程管控和措施强化,将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到机场规划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通知》共提出了4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依法做好规划和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依法开展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深化选址阶段环境比选和影响分析论证、加强机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研究和分析、协同联动强化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等要求。 二是深化和规范机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围绕提升环评审批效能,提出项目环评实施联动简化、加强项目环评审批保障、强化项目环评动态管理等要求。 三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噪声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管控以及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鼓励开展绿色低碳机场相关科学研究等要求。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提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加强信息公开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