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经验:善为才会在养殖污染治理上有所作为

2024-04-15 15:23:54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蒋绍辉 责任编辑:李煦 字号:T|T

“养殖好,养殖好,就是污染受不了。”这是污染防治攻坚中很多村庄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对此,江苏省新沂市三措并举,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上敢为善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建设一支队伍。镇(街道)成立专业服务队伍或聘请第三方运营机构全面开展畜禽粪污收储运营,并与辖区内畜禽养殖企业(场、户)签订收储协议,制定收储方案,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逐步形成以1个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中心综合利用为基础,以1个种养结合为推广模式,以10个镇级收集点为收储节点、N家畜禽养殖场参与治理利用的全域化畜禽粪污收储利用网络(即“1+1+10+N”收储模式)。

落实一套流程。科学分析辖区内畜禽养殖结构,划分不同收储区域、路线,科学收储。通过信息公开,设置固定时间收储与电话(短信)预约相结合,灵活把握车辆运输的时效性与经济性。一是村汇总。充分结合村级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村级管理人员监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收集情况,上报信息,预约运输车辆。二是镇(街道)收集(处理)。合理利用配套的畜禽粪污运输车辆,由镇(街道)或第三方运营机构实施各自辖区内畜禽粪污的收储运输,进村到场到户,核实各村上报信息,不留死角。充分利用已建的畜禽粪污收集中心(点)及种养结合示范基地治污设施设备,科学处置,生产利用。三是市协调。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市级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中心、区域收集点及相关收储企业,调配资源。结合市级联动机制,促进全市畜禽粪污收储体系建设运转的有效性。

创新一项制度。畜禽粪污的收储运转经费,按照“服务组织配套一点、养殖场户缴纳一点、政府奖补一点”的基本架构,支付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劳务、日常水电等开支。服务组织产生的经营性收入,按照5%—10%比例投入运转费用。畜禽养殖场户按照畜禽年出栏量所产生的粪污量计量收取,建议双方议价或采取年度收费制,签署协议,完善收费手续,达到收储体系顺利运转又照顾彼此利益需求。

目前,新沂市已基本实现畜禽养殖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充分利用10个粪污收集点,1处市级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中心和1处种养结合示范基地,进行畜禽粪污的加工处理,推广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完善畜禽粪污的有机利用。进一步提升市级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中心效能,发挥沼气工程项目及有机肥生产线产能,推动市场化运营。不断发挥种养结合示范基地优势,就近就地取材,发挥项目优势,处理畜禽粪污。同时,鼓励服务组织或第三方运营机构购置自动撒粪车、喷粪泵等粪肥还田工具,与种植企业(大户)合作,共商共建有机农业发展模式。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协调机制,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产生1+1>2的社会效益。(蒋绍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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