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法》实施三周年,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2024-03-14 15:33:26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陈媛媛 责任编辑:李煦 字号:T|T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施行三年来,中国海警局持续开展学法活动广泛组织普法宣传,积极主动履行法定职责,有力维护了管辖海域安全稳定,保障了法律有效贯彻实施。

三年来,严格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严打非法用海、盗采海砂等违法行为,查获非法采(运)砂案件1232起,查扣涉案船舶1241艘、海砂360万吨;查获非法倾废案件291起、非法占用海域案件245起,行政罚款1.86亿元。

三年来,持续强化海洋渔业执法监管,加大伏季休渔执法力度,查获各类渔业案件3676起,没收渔船251艘、渔具1.28万件、渔获物303万公斤,行政罚款4733万元。

三年来,出台《海警法》配套规章2部、执法规范性文件30余个,海上执法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2023年6月,为依法打击涉海洋违法犯罪活动,加快推进海洋法治建设,出台《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海警局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海警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

三年来,中国海警局与11个中央国家机关建立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各级海警机构与地方涉海单位签订执法协作配合办法2400余份,执法协调配合日益顺畅。目前,检察机关在各级海警机构设置履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职能的办公室191个,已经覆盖全部沿海省份,这些办公室通过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实践疑难,提升了海上刑事案件办理质效。(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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