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湖裸鲤传来一则好消息!通过多年封湖育鱼,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蕴藏量从2002年的2592吨增加到如今的12.03万吨,青海湖裸鲤由“濒危”物种降为“易危”物种,共生生态链趋于平衡。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传出濒危物种降级的好消息了。近年来,濒危等级下降的物种不断增多。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从20世纪80年代的1114只达到1800多只,由“濒危”降为“易危”;“高原精灵”藏羚羊种群规模已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不足7万只,增加至约30万只,从“濒危”降级为“近危”;朱鹮种群数量从1981年的7只扩展到目前的9000余只,受威胁等级从“极危”降为“濒危”……2023年生物多样性日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显示,我国近500种野生动植物受威胁等级下降。 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加、涉危等级降低,充分反映出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方面的举措是卓有成效的。近年来,我国以旗舰物种拯救保护为抓手,系统实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通过就地保护、迁地保护、人工繁育培植、放归或回归自然等多种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种群快速恢复增长。同时,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开展重要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为野生动物生存和繁衍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这些经验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些好的经验做法,我们要继续坚持下去。 我们也看到,随着不少野生动物数量的快速增长,野生动物保护也面临新问题。比如,近年来,棕熊、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凸显,一些地区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造成人员伤亡等。这也提醒我们,在我们及时动态调整保护名录的同时,也要与时俱进,采取相应的举措,减少野生动物带来的伤害和损失。 野猪等野生动物之所以出现在人类活动区域,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目前野生动物栖息地存在隔离化、破碎化的问题。与完全自然演替形成的栖息地相比,我国不少野生动物栖息地是经过森林采伐、农业开垦或者人工造林的,被割裂、破碎化比较严重,随着野生动物数量的增加,有的野生动物个体就需要寻找新的领地,有的家族需要更大的觅食范围,这样就会导致野生动物种群向外游荡和扩散。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15部门研究制定了《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提出,要积极推进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原生态恢复,提高野生动物栖息地连通性、完整性和承载力,降低野生动物因栖息地生境不适向连片农作物种植区、居民集中区域扩散的风险。各地要积极落实《工作方案》要求,不断改善野生动物栖息地,让人与野生动物在各自的空间安乐生活。 同时,针对野生动物对农作物、经济林、房屋等财产造成损失的情况,要积极探索毁损风险责任保险制度,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云南、西藏、浙江、陕西、四川等省份相继研究开展了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试点。2021年,国家林草局配合财政部和原中国银保监会,将野生动物毁损风险责任纳入新修订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为全面开展野生动物致害保险业务提供政策保障。各地要继续探索运用市场机制,逐步实现由政府直接补偿向商业保险补偿方式的转变。 人类和野生动物都是地球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野生动物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我们要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李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