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 朱 隽 《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已经国务院批复。作为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流域性国家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规划》对长江经济带和长江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各类活动进行了总体引导和管控。 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副局长苗泽介绍:“《规划》具有开创性、战略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对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也将为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发挥重要作用。” 涉及长江流域1173个县级行政区域 长江经济带横贯东西、承接南北、通江达海,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长江流域是一个整体,沿江各地共饮一江水,是一个生态共同体。此次《规划》从长江经济带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着眼,范围包括长江经济带和长江流域的陆域国土、内水,以及有关领海。其中,陆域面积240万平方公里,包括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全域,以及长江保护法规定的长江流域其他8省份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共计1173个县级行政区域。 作为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规划》推动形成承载多种功能、区域协调发展的云贵川渝区域、长江中游地区、长江三角洲区域三大主体功能综合布局。 苗泽介绍,这是统筹考虑区域内人口、资源、产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要素配置,基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做出的安排。将推进分布式构建相对完备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系统调整区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结构和布局,在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空间矛盾冲突;确定区域性差异化综合措施,促进开发和保护有机结合,支撑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到2025年,长江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规划》实施过程中如何统筹发展与安全?苗泽介绍,《规划》对长江经济带和长江流域提出了筑牢空间安全底线的要求,明确了推动空间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指引。 在坚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地质安全、防洪安全等安全底线的基础上,《规划》提出,到2025年,长江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江湖关系明显改善;到2035年,全面建成健康安澜、生态优美、协调联结、繁荣宜居、特色彰显的黄金经济带。 多道“安全线”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据了解,到2035年,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97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984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0.66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97万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783.5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地质灾害、洪涝、森林防火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 如何实现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黄金经济带的目标?《规划》对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行了系统安排。苗泽介绍,对于发展农业,《规划》要求因地制宜打造优质高效现代化农业空间,支撑长江流域建设成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区、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对于不断提升国土空间宜居性水平,《规划》要求落实国家重大战略要求,畅通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间网络联结,促进区域人口、资源、产业、基础设施等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合理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空间,促进山水人城和谐相融,塑造发展新优势。 对于加强生态保护,《规划》明确,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严格落实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指标,以流域和区域为单元实施江湖源头、冰川冻土、河流湖泊、森林湿地、河口海湾等保护修复,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 “《规划》是对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有关地方编制实施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依据,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必须严格执行。”苗泽表示,要落实《规划》实施各级行政主体责任,加强区域内相关规划的衔接和约束,健全国土空间管控机制,强化《规划》实施部门指导监督,健全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 人民日报 》( 2024年02月26日 第 14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