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守护“美丽深圳” 以法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2-12-01 17:22:46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上官文复 张燕 责任编辑:李煦 字号:T|T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司法改革。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中,深圳市检察院大胆探索创新公益诉讼业务模式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深圳市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132件,立案679件,办理诉前程序485件,提起公益诉讼24件。

凸显公益担当,助力“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

近日,全球首个“国际红树林中心”落地深圳。这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新标杆,也是深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先行示范举措。广东深圳内伶仃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中的福田红树林区域,是全国唯一处在城市腹地、面积最小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早在2018年,福田区检察院联合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起成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联盟,是全国474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首家成立的生态保护联盟,形成志愿保护、线索发现移交、案件预警、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公益诉讼有机衔接等工作机制。

一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着力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确保生态环境“最严密的法治”依法有效运行。支持广东省首例生态环境部门提起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并提出了惩罚性赔偿诉请。对违法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红线面积3000余平方米,严重破坏保护区环境的损害公益行为提起诉讼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此外,率先全国推动生态环境公益专项基金落地。2021年5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政局联合牵头在深圳市慈善会设立“生态环境公益基金”,主要用于深圳生态环境修复和公益诉讼。

探索惩罚性赔偿,捍卫市民“舌尖安全”

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突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捍卫人民群众“舌尖安全”。

近日,陈某等人因销售假药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自2021年6月起,陈某为牟利,雇佣田某在龙岗区坪地街道对其购买的“黑马”“诺贝尔”等假药和“雪域藏宝”等保健食品进行分装,并通过互联网对外销售,陈某向田某支付报酬2980元。经鉴定,“黑马”等五种药品均为假药。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陈某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57240元,陈某、田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龙岗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深圳检察机关强化落实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2020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在食药环领域共提起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件,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94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

能动履职,有力守护国土资源

着眼于特区国土空间利用提质增效,保护公共利益,深圳检察机关突出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龙华区大浪街道ALH04-15号地块被非法占用经营案是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中获判赔偿金额最大的案件。该地块面积70.02亩,为国有农业用地。2016年12月底,大浪街道将该地块依法发包用于花卉苗圃经营后,经多次违规转包给了庄某。庄某又转给何某倾倒工地渣土。何某于是制作“倒土票”3000张,卖给陈某。其后,陈某将“倒土票”卖给多位周边工地的土方项目经理。经测算,截至案发,涉案地块总共被倾倒渣土覆土面积26353.63平方米。相关机构对涉案土地进行损害分析认定,涉案地块生态服务功能已基本丧失。

近日,龙华区检察院对庄某等三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令三人赔偿389.69万元。

此外,深检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依法履职,对某区城市更新单元未依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4.2亿元出让金情况,依法提出监督建议。对某区红线用地面积23000多平方米涉案地块,相关建筑涉嫌违建问题,约谈相关公司负责人,并与职能部门召开公益诉讼磋商会。对某燃气公司过期仍占用2000余平方米国有土地的违法行为,督促土地规划监察部门依法履职收回。

深圳探索运用公益诉讼方式保护环境资源、土地空间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受到市民和人大代表的赞扬。市人大代表杨勤表示,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在对民生领域的案件开展公益诉讼实践中,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公益诉讼对优化城市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和国土空间利用等,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美丽深圳”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斌表示,下一步,将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公益损害问题,探索以多元化公益保护方式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发挥好深圳检察机关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上官文复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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