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实验动物运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集意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生物与科学伦理工作委员会(BASE)积极响应号召,经认真研究,现提出以下6条建议: 图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 1、建议实验动物在运输开始前要确保做好档案管理(如一动物一档案),写明动物数量和特征(毛色、性别),确保方便进行个体化识别。万一发生动物逃逸,考虑到可能带来的生物安全风险,应将信息及时以公告方式发布。 2、本文件缺少对于逃逸实验动物的及时处置方案的明确规定,建议增加关于应急预案的规定。因为如果逃逸,或可能存在病原菌传播的风险,威胁公共健康。因此建议防患于未然,在运输规定中先充分做好预案管理。 3、建议在“(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实验动物应激、受伤和逃逸”中增加“避免运输过程中与人类直接接触”。 4、建议在《实验动物转运单》“动物规格”一栏中增加“颜色”、“尺寸”;还应增加一栏:该动物是已经经历过实验、还是未曾经历过实验。 5、建议第四条关于“监控平台”进行进一步明确,以确保加强科技伦理监管。例如,万一在发生重大生物安全风险的事件时,“监控平台”能切实调出真实可靠数据供警方调查。 6、本《征求意见稿》建议增加一条“运输前应获得相关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理由: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的“五、强化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的相关规定:“涉及人、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应当按规定由本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整理/Sher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