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想用一个滤镜,下载了一款修图App软件,软件页面显示‘七天免费试用,到期自动续费98元,可随时取消’。我以为开通7天内免费,其间取消就不收费了,结果被直接扣了一年会员费98元。”河南郑州的吴女士前不久遇到了这样一件糟心事,“这叫什么免费试用,这明明就是买一年会员赠送7天”。(4月1日《法治日报》) “3天免费试用”“7天免费试用”“1元享7天”……和吴女士一样掉进App“免费试用”“低价享用”陷阱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一开始,很多消费者把App软件抛出的这些“优惠”当做“馅饼”,但一番体验之后,这些诱人的“馅饼”却变成了侵权“陷阱”,消费者不仅没占到便宜,没薅到商家的羊毛,反而被吸走了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元的费用,被商家反薅了一把羊毛。 “免费低费试用”已成为一些App软件的营销套路,也成为不少消费者的一大痛点。“免费试用”“低价享用”等漂亮的营销语,只是一些App运营商玩的文字游戏,只是吸引消费者入套的话术式诱饵,在这些诱饵的背后,是运营商贪婪的嘴脸。无论是“点击免费试用后即默认包月包季包年套餐”,还是“宣称低价试用、低价续费,结果续的是高价套餐”,抑或是“大字宣传免费、低费,小字说明自动续费或高价套餐”“免费试用期界定模糊不清,隔段时间第二次点击即默认支付一年会员费”,均踩踏了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 这些给消费者带来糟糕体验的套路,要么构成虚假宣传甚或消费欺诈,要么构成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App运营商拥有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和交易主导优势,与之相比,消费者在交易、维权以及监督过程中都处于弱势地位,难以防范App运营商的侵权套路(难以取证,难以与App运营商沟通),也难以在维权中占据主动。因为维权难,不少消费者掉进“免费低费试用”的陷阱后,只能无奈地吃哑巴亏。鉴于此,单靠消费者难以推动App运营商规范营销行为,而指望App运营商良心发现、增强自律意识、自行完成整改也是不现实的。 治理App软件的“免费试用”“低价享用”乱象,关键还得靠他律,“免费低费试用”的吸费陷阱,还得由监管部门主导填平。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消协等应加强对App软件“免费试用”“低价享用”乱象的关注和研究,以问题为导向启动联合治理机制,完善有关免费试用、低价享用服务的规则和标准,明确App运营商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要瞄准侵权问题易发、多发的细节,拉出App运营商的营销行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划清法律底线和边界,消除模糊地带。 在此基础上,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搭建便捷、高效的纠纷处置平台,对App软件的营销行为、支付环节进行长效常态监管。通过约谈指导、立案查处、限期整改、下架产品、通报曝光、失信惩戒等措施,对App运营商进行督促、惩戒、教育,倒逼App运营商敬畏法律责任和诚信义务,恪守法律底线。要让运营商算清侵权的成本账和风险账,规范营销行为,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远离“免费低费试用”的吸费套路,为消费者营造透明、公平、诚信、安全的“免费试用”“低价享用”消费环境,也为App的健康有序发展夯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