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过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去外省市工作,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针对参保人跨地区流动的相关问题,北京市医保局近日详解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办法,方便参保人及时转移接续手续。 本市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去外省市工作,并参加了当地城镇职工医保,可通过线上或办事窗口2种渠道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手续。线上办理时,申请人首先需打开“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在“个人登录”模块登录,在“我要办”选项中点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申请”,选择转入地,即可申请转出业务。 在办事窗口办理时,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前往本市各区经办机构转移接续办事窗口,提出业务申请,由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申请。 经办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保关系转出,并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如果个人账户有余额,则将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并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完成基本医保关系转入。 此外,在外省市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来本市工作,并参加了本市城镇职工医保,既可以在各区经办机构转移接续办事窗口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也可以线上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时,申请人同样需要打开“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我要办”选项中点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入申请”,选择转出地,申请转入业务。市医保局提醒,对于尚未开通转移接续联网跨省办理的地区,仍可通过邮寄纸质表的方式办理。(王瑶琦 柴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