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头条】房地产税按下暂停键,释放何种信号?

2023-09-19 19:31:14 来源:财智头条微信公众号 作者:综合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图源:卡乐图片 宁颖/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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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税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只不过,这一次是暂缓立法的消息。

  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外公布。在财税领域,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立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并未出现在本次立法规划中。

  房地产税是一个新税种,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房地产税法被纳入第一类项目,属于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但在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房地产税法未能提请审议,而在本次的立法规划中,甚至未再提及房地产税。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多位财税领域专家指出,暂缓房地产税立法,则更多考虑到国内经济形势,此时出台任何增负措施都要格外谨慎;但长远看,上述税种立法方向没有改变,或将在条件成熟时稳步推进。

  房地产税曾“征收在即”

  我国房地产税征收工作推进已久,但直至2011年上海、重庆成为试点城市后,才正式进入到对个人住宅征收房地产税的阶段。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中央层面首次提及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2021年以来,房地产税改革已明确按下加速键。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在北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与此前“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表述不同,这次座谈会首次将“试点”二字加进来。

  2021年末,中国人大网发布了财政部部长刘昆于2021年10月1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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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人大网

  “《草案》公布后,国务院试点办法的公布时机可能在2022年两会之后。”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说,“正式试点推出需要地方制定实施细则,具体开征还需要开展房地产评估等前期工作,因此预计2022年不会实际开征,最快也在2023年,或许在2024年”。

  今年以来关于“房地产税”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

  3月24日,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发表题为《新时代中国财政体系改革和未来展望》的文章指出,房地产税是最适合作为地方税的税种,在经济转为正常增长后应尽快开展试点。

  今年4月,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一度被视作“完成了征收房地产税的前置条件”,“房地产税征收在即”的话题热度再次被提升,但业内人士也指出,仅凭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还远不能为落实征收房地产税提供全面的现实条件。

  而此次《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未提及房地产税法。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李戎认为,由于房地产在我国居民财富中占比极高,相对更为敏感。同时,近些年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从防过热转到防过冷。此时,贸然实施房地产税将对我国房地产市场,乃至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房地产税征收时机未到

  早在2021年5月,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教授杨遴杰曾表示,“过去十年,连续用房地产拉经济,不忍心半路打落它,迟迟不出台房地产税”,而当房价已经处于高位,人口和经济的长期缓慢下行趋势已经确立,再推进房地产税可能已经错过最佳时机。

  目前,房地产销售下行压力仍然明显。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3.58亿平方米,同比下降24.3%;商品房销售额13.33万亿元,同比下降26.7%。此数据相当于退回到2017年,当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6.9亿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13.37万亿元,首次突破13万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5951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8%。

  “尽管近期以‘认房不认贷’为核心的一揽子纾困政策出台,但市场交易量回升还不明显,‘只看不买’的观望情绪仍然浓厚。”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当下,楼市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预期不稳,稳预期是稳房价、稳交易的关键和前提,早早释放“房地产税立法推后”的信号,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赵合云认为:“近几年宏观经济形势来看,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一直较大,稳中求进一直是宏观调控的主基调,房地产税立法安排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比较明显地影响到市场预期,若贸然实施房地产税法将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国开征房地产税的时机并未成熟。”

  赵合云表示,现阶段,房地产已经成为我国不少家庭主要的财富和资产配置手段,因此,该税种的开征安排可能会改变人们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预期,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稳定。“从长远来看,房地产税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特别是房价,而是作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地方税体系建设、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的一种制度安排,因此预计未来将重启立法及相关征收工作。”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此次立法规划来看,至少3-5年内房地产税的开征不具备市场基础。即便开征,对有合理居住需求购房者的影响并不大。毕竟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激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才是重点工作,此次规划释放的信号总体上符合预期。”

  房地产税出台仍是大势所趋

  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税立法未纳入上述立法规划,并不意味着房地产税放弃立法。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孙鲲鹏指出,考虑到当前的经济形势,暂缓房地产税立法具有必要性。当然,房地产税立法未纳入《规划》,并不意味着放弃立法,从长远来看,房地产税立法、建立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方向未发生改变,不排除在条件成熟时继续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则认为,即便后续适时推动房地产税立法,也要注重征税的方式方法和技巧。可以考虑从增量部分试点房地产税,而不是一步到位地对存量市场进行改革。“如先对新购买的一手住房开征房地产税;此后对过户交易的二手住房开征房地产税;对存量住房则免税。以此减少房地产税对市场的冲击,最终通过时间的积累逐步解决房地产税问题。”他举例指出。

  赵合云介绍,在房地产税征收工作开展过程中,“先试点后立法”的制度尤为重要,试点城市上海执行的主要是增量征收,而重庆则侧重于对高端存量的征收,目的是通过征税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的势头,以此抑制居民投机和非基本住房需求。“从试点效果来看,两地征收房地产税对房价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而房地产税的收入甚微,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较小。”

  (微信公众号“财智头条”综合自:金羊网、证券时报、南方都市报、红星新闻等)

  编辑:白静

  校对:风华

  审核:龚紫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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