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头条】中国电科再否认“不满加班怼领导”当事人系员工:查无此人

2023-04-07 18:09:27 来源:财智头条微信公众号 作者:综合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1.jpg

图源:网络

  近日,一条名为“中国电科员工遭遇清明节强制加班后怒怼领导”的聊天记录在网络上传播,并冲上微博热搜。“员工因强制加班怼领导”网络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2.jpg

图源:网络

  4月6日晚,据澎湃新闻报道,其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传言中的当事人陈某某为四川德阳经开区某科技公司员工,与中国电科并无关系,网传聊天记录疑为伪造。

  “员工因强制加班怼领导”一事发酵于4月4日,当时网络流传“CETC成都事业部(413)”和“CETC-软件开发课(27)”两个微信群聊天记录,据多张聊天截图显示,在微信群中,有领导称清明节需要两人加班,因无员工主动报名,其随即指定了两人。被指定的员工陈某某在群聊中明确表示拒绝加班,并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加班的怨气一并发出,引起了部门同事共鸣,众人纷纷要求辞职。因为CETC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缩写,外界第一时间认为系中国电科员工。

  5日,中国电科回应称,中国电科高度重视,认真排查,上述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尽管中国电科否认上述内容,但舆论仍在网络发酵。

  4月6日下午,成都市劳动监察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一事件还在调查中,没有更多信息披露。

  直到6日晚间,据新华网报道,从中国电科成都多家单位获悉,网上有关“中国电科陈某某”的信息,均为虚假信息。集团公司所有单位已经开展了多轮次排查,包括劳务派遣和协作人员,均无此人。网上出现的任免文件明显伪造。中国电科相关单位已报案。

  中国电科:持续多年入选世界500强

  据中国电科官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我国军工电子主力军、网信事业国家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国电科拥有电子信息领域相对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电子装备、网信体系、产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

  位于舆论漩涡中的中国电科旗下究竟有多少成员单位?公司官网显示,中国电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在电子装备、网信体系、产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电科经历了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三机械工业部、第四机械工业部、国防科委第十研究院、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等历史变迁,200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信息产业部直属46家电子类科研院所及26户企业基础上组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2017年12月,完成公司制改制,更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0月,中国电科拥有包括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17家上市公司在内的700余家企事业单位;拥有员工20余万名,其中55%为研发人员;拥有4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电科旗下17家上市公司包括海康威视、太极股份、电科数字、电科网安等,其中海康威视市值最大,达4205.34亿元;其次是电科网安、国博电子,市值分别为365.08亿元、346.37亿元。

3.jpg

图源:中新经纬

  官网显示,中国电科已持续多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而据2022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国电科排在第233位,2021年营收及利润分别为554.57亿美元、21.52亿美元。

  任免文件为伪造

  “员工因强制加班怼领导”事件发酵之后,网络上开始流传着一张有关“中国电科陈志龙”任免信息的图片。

  目前,中国电科成都多家单位表示,网上有关“中国电科陈志龙”的信息,均为虚假信息。集团公司所有单位已经开展了多轮次排查,包括劳务派遣和协作人员,均无此人。网上出现的任免文件明显伪造。中国电科相关单位已报案。

4.jpg

图源:网络

  上述单位表示,中国电科关心关爱员工,坚决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成都劳动监察部门及总工会介入

  事情发生后,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队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相关网络舆情,将进一步前往涉事公司了解情况,调查核实。这名工作人员称,清明节属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如若加班,需支付300%费用;如果网络截图所传“早8晚11”工作的情况属实,那么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每天8小时工作制,加班不超过3小时),涉嫌违法,将对其依法处罚。

  四川省总工会也表示,对于当前舆论广泛关注的疑似“中国电科员工怒怼领导清明节强制安排加班”的工作群聊天记录在网上曝光的相关情况,四川省总工会已第一时间启动工作程序,积极跟进协调处置,认真核查相关情况,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川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述网络曝光的情况,他们正与成都市总工会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若确实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将采取措施,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他们还将积极介入涉事企业,敦促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聆听职工心声,以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底色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希望事件能够不要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化解矛盾才是破题关键。

  6日午间,成都市总工会工作人员表示,网传中国电科的相关事件还在调查中,目前尚未有新进展。

  另据媒体报道,6日,四川省总工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该总工会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网传事件并非发生在今年清明节前夕,而是发生于去年的事;网传的“因加班怼领导员工”不属于中国电科成都所员工,应是在外地某城市的人员。

  至于“员工因加班怼领导”到底发生于哪家用人单位,所涉人员是否为中国电科外包公司员工,上述四川省总工会工作人员表示,相关人员具体身份他目前尚不了解;当前已由成都市相关部门牵头处理此事。

  畸形加班文化当休矣

  “加班多”已经是当代职场的常态。这也是该事件能受到广泛关注,引起大家共鸣的原因。

  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还有待进一步厘清,但网民的关注让相关话题频繁冲上热搜。从留言区来看,怒怼员工尽管言辞激烈、话语粗糙,但几乎赢得网友一边倒的支持——人们在意的不是哪个单位加班太多,怒怼的是少数企业奉为圭臬的“强迫加班、超时加班文化”。

  近年来,全社会在努力呼吁把员工休息休假权落到实处,但在少数行业、部分企业,不合理的超时加班、“被自愿”加班等现象依然存在,下班后各种工作群还不下班,更是让很多员工身心疲惫。有的加班不仅超长,更是无效的。在这一事件中,“一个CP2的流程一天就可以搞定,非要拖4天,然后玩命安排加班”,就让很多职场人心有戚戚、代入感强烈。

  面对不合理的加班,为了保住岗位饭碗,员工通常没有底气说“不”。这一事件中,一则网友留言戳中了很多人的心——“大部分员工都没有他这个胆量或资本拒绝加班”。

  其实,这也不是超时加班问题第一次引爆网络舆论。前有互联网公司悬挂花式加班标语,后有互联网行业“大小周工作制”,超时加班现象屡禁不止,一而再再而三成为网络热门话题。包括此次事件在内,网友几乎一边倒地站到了员工的一方,称涉事员工“说出了自己想说而不敢说的话”,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职场人的共同情绪。“打工人”苦加班久矣,人们关注超时加班事件,也是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在对畸形加班文化说“不”。

  实际上,我国相关法律对加班、休息休假都有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员工有拒绝节假日加班的权利。

  员工又如何证明自己加过班?法律人袁亚洋表示:“最直接的加班证据是考勤记录,但实际上我们拿到的考勤记录可能并非是原件,或者只是一张纸,没有公司的盖章是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的。还有一类是实际加班证据,比如加班时的邮件往来记录、工作成果的产出,或者是申请加班的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事实上的加班证据。”

  如果要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加班证据,聊天记录中要包含两个关键因素:①领导要求员工加班,比如“我们今天一起加班”,或者是“你周六来上班”;②对应时间段的工作沟通记录或邮件。

  业务外包责任划分

  若真指向外包公司,中国电科又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表示,如果“员工因加班怼领导”的当事人确和中国电科有关,且如中国电科所言,此人非中国电科体系内员工,那么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劳务派遣,二是业务外包。

  “如果是劳务派遣的话,一般来说,由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跟员工签合同,派遣员工实质上是在用工单位工作的,相关责任则由用工单位来承担。也就是说,劳务派遣的模式下,中国电科相关单位就有直接的法定义务来承担员工加班的责任。”杨保全称。

  据杨保全介绍,与劳务派遣不同,业务外包时,发包方会和承包方签订民事承包合同,通常会对外包公司派出人员的劳动关系等事项进行约定,包括工资、考勤、休假、加班、解除等,这些责任一般都会由承包方来承担,发包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还有一种可能是,外包合同中,如果约定涉及到加班需要由发包方公司另行来支付,那么从约定的角度,是可以要求发包方来承担责任。当然,这样的责任也相当于‘公对公’,也就是承包方找发包方,而不是员工来找相关的发包方。”

  此外,杨保全补充道,实践中还经常存在一种“名为外包,实为派遣”的现象,“就是披着外包的外衣和形式,但实际上员工的管理,包括业务的安排、考核、奖惩等,都是由发包方来承担。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被认定为派遣,相关责任则由用工单位来承担。”

  (微信公众号“财智头条”综合自:中新经纬、澎湃新闻、央广网、每日经济新闻等)

  编辑:袁凯

  校对:风华

  审核:龚紫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