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2022年度个税汇算正式开始。一些人又可以领到国家的退税“红包”了,不过,也有人需要补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图源:个人所得税APP 2022年度个税汇算开始 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税再次进行“多退少补”。 这些人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图源:网络 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避免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进一步优化了预约办税服务,有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汇算需求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税APP进行预约。如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随时可登录手机个税APP或网站办理汇算。国家税务总局提醒,2022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跨度4个月,办税时间非常充裕,无需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 图源:个人所得税APP 截至2月28日,个税APP显示,3月1日当天预约已满。3月2日-3月20日仍然可以预约。 纳税人注意这些事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据了解,此次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2022年参加了个人养老金的纳税人,可以使用个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动填报,在办理汇算时享受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 个税APP显示,申请退税是权利,个人可以放弃退税。但是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奖金计税方式如何选择? 据了解,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因此,此次个税汇算,如果申请人有年终奖,需要在单独计税或者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之间做出选择。 不同的计税方式会影响纳税金额,大家可以通过个税APP,按照两种计税方式都操作一下,但先别确认,比较一下哪一种计税方式更划算,最后就选择这一种。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4种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你是退税还是补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则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2023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子女教育: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或者有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子女的纳税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继续教育: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定额扣除3600元。同一年度取得多个符合条件的证书的,只能扣除3600元。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额标准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微信公众号“财智头条”综合自:中国新闻网、个人所得税APP、每日经济新闻、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等) 编辑:袁凯 校对:风华 审核:龚紫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