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头条】买不到的抗原却在朋友圈泛滥?微信出手:严厉打击!

2022-12-22 18:39:52 来源:财智头条 作者:综合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微信图片_20221222183523.jpg

图源:卡乐图片 宁颖/摄

  三年前,有一批人在朋友圈卖口罩;三年后,又有一批人在朋友圈卖抗原。

  “新十条”颁布后,疫情防控进入全新的阶段。抗原试剂、退烧药、止疼药等防疫物资在药店几度缺货,线上购买渠道也“一货难求”。

  但有一个地方却可以买到紧俏的防疫物资,“N95口罩100万现货”“抗原有货需要私信”“连花清瘟即买即发”这些消息充斥在朋友圈里。

  他们利用“放开”钻空子,有人表示只想赚点小钱,在社交群里坐地起价;有人声称能拿到厂家一手货源,现货交易动辄上百万;更有甚者无货也无货源,单靠群内空口喊价便能公然行骗……

  疯狂扩张的需求总是能滋生疯狂的产业,一场场买卖医疗物资、药品的交易时时上演,甚至不乏有人低买高卖,还有人因此上当受骗。

  朋友圈里的“医药代表”

  “抗原核酸检测盒,有货”“N95现货出”......相信每个人的朋友圈里都会有一两个微商“医药代表”,他们手握我们买不到的医疗物资。

  家住徐汇区的陆女士反映,家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已经全部用完,药房和线上购买渠道暂时“一货难求”。陆女士表示,这两天,为了加强自我防疫,她想购买一些抗原,及时了解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不过,最近真的很难买到。”

  与此同时,陆女士刷朋友圈发现,有人晒出了“抗原有售”的消息。陆女士随即留言询问,对方讳莫如深地表示:有货,但最好要“跑量”。“对方还告诉我,大量购买可以‘谈价’。”

  除了朋友圈销售抗疫物资,甚至还有抗疫资源群活跃在微信、QQ等平台,有媒体报道,在交流群内有人表示能直接对接工厂,订单数量百万起步;还有一些人时刻都在“求货源”……每个人身份目的不同,却都在传递同一个信号:抗原缺货,而这个群里不缺。

  甚至很多个人零售卖家也会坐地起价,单支抗原价格在10元到20元不等,甚至出现同一个卖家上午要价16元,下午喊价20元的情形。而据业内人士透露,抗原的正常价格应该在3-5元/人之间。

  朋友圈里倒卖现象愈演愈烈,甚至存在欺诈行为:打款不发货,再询问被拉黑。

  诈骗分子通过各种电商渠道发布货源紧缺商品或超低价商品真实链接,当有用户上钩后,通过短信等方式将虚假网址链接发送给用户,由于诈骗分子所给的虚假链接前半部分和真实网站一模一样,因此一般用户很难区分此类链接的真假,当用户点击购买后,其实是将钱直接打给了诈骗分子,根本收不到任何货物。

微信图片_20221222183541.jpg

图源:宁波日报

  各部门、平台纷纷出手

  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重拳出击!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首批查处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在此次通报中,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2022年12月13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京东商城开设“百姓平安大药房旗舰店”销售药品连花清瘟,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6日,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进货价格23.57元/盒,销售价格分别为58元/盒、80元/盒、104元/盒,最高进销差价率达341%;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48粒/盒)进货价格18.50元/盒,销售价格为118元/盒,进销差价率达538%。

  当事人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销售价格,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药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微信图片_20221222183547.png

图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连日来,各地市公安局持续加大查处各类囤积居奇和哄抬防疫物资价格的违法犯罪行为,12月16日,上海警方查处了一起囤积居奇和哄抬防疫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董某在无相关经营资质的情况下,购入大量抗原试剂盒,并加价50%以上对外销售,非法获取利益。

  12月21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微信个人帐号违规发布涉疫产品营销信息处理公告》。

  近期,微信通过用户投诉发现,少数用户利用微信的功能发布抗原试剂检测盒和退烧药等各类药品的营销信息,其中不乏有人哄抬价格,甚至存在欺诈行为,给用户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是违法行为。

  2020年3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的监管要求及标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

  另外,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利用微信个人帐号发布抗原检测试剂、药品等营销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违反了《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微信安全团队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处理、严厉打击。

  为规范微信个人帐号的信息发布行为,保障微信用户的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对于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抗原检测试剂、药品营销信息的微信个人帐号,微信团队一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的规定,视违规严重程度,采取阶梯式处理。

微信图片_20221222183552.jpg

违规示例 图源:微信安全发布中心

微信图片_20221222183556.png

部分被处理“微信帐号”示例 图源:微信安全发布中心

  同时,微信安全中心提醒用户利用互联网违规销售医疗器械、药品等,属于违法行为。微信用户通过聊天功能、群、朋友圈等功能发布前述产品营销信息,也违反了平台规范。此外,帮助朋友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宣传推销前述产品,也同样属于违规行为。

  多地向居民免费发放退烧药

  “我大抵是‘阳’了,横竖睡不着,黯然地看着床头的抗原检测试剂盒,一条杠是我的,另一条杠也是我的。”段子的背后,反映出大家应对病毒的积极心态。

  针对大家关心的用药问题,很多人更是用切身经历体会到,目前奥密克戎感染者大多是无症状感染者及轻症,只需要备一些日常药物即可。有的人甚至根本都没用到药,便已从“阳过”变成了“阳康”。

  苏州市立医院北区药剂科主任药师王玉介绍,新冠肺炎属于病毒感染,通过吃药是无法预防病毒感染的。而一些无临床症状者,即使感染了病毒也不需要吃药。只有在症状较明显、需要缓解或治疗时才能用药,这是安全用药的重要原则。同时,病毒感染常规无须服用抗菌药物,市民切勿随意使用,如经专业医师诊断,患者有明确的细菌感染指征,才可使用抗菌药物,否则很容易产生耐药性。

  “适量备药是可以的,特别是家中有老人、免疫力低下的肿瘤患者、血透患者等,但过量囤药没有必要。”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邹建华呼吁市民不要囤药,把退烧药等药品留给真正需要的市民,特别是发高烧的患儿。

  值得注意的是,连日来,针对不少市民需要购买退烧药的情况,多个城市推出了相关举措。

  海南海口、河南周口等地在12月20日、21日发布通报,在相关药店免费给市民发放退烧药。海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通报中表示,本次活动发放的免费退烧药由海口9家药品零售企业自筹捐赠。为尽量满足大家用药需求,企业又追加筹措了3万多粒。海口市相关部门表示,首批免费退烧药每人限领4粒,领完即止。

  河南周口市也发布通报称,为有效应对退烧类药品市场紧缺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周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购进一批布洛芬片(0.1g),定于12月20日上午11时起,委托市区同和堂各定点药店陆续进行免费发放,首批13万片,凭身份证每人领取药品一份量(10片)。

  福建福州、江苏常州等地则发文称,为有需要的家庭免费发放了包含退烧药在内的“健康爱心包”。

  据福州日报此前报道,福州市有序储备爱心“健康包”,首批1万份免费赠送给经评估有居家治疗需要的市民,其中包含抗病毒药连花清瘟、退烧药布洛芬等药物。据介绍,“健康包”由政府等部门集中采购,主要针对福州全市范围内居家隔离阳性人员发放。市里将根据实际情况,将“健康包”分配给各县(市)区,而后再由街道、社区精准派发到重点人员手中,以此加强对居家隔离阳性人员的服务保障。

  还有部分地区倡导药店将布洛芬等退烧药拆分销售。海南三亚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20日通报称,建议三亚全市各药店拆零销售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双氯酚酸钠、洛索洛芬钠等退烧药,每名顾客凭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可购买一天用药量的退烧药,确实行动不便的老人及未成年人,可由家属代买,购买时出示用药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亚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倡导广大市民游客理性有序购药,勿盲目囤药,把药品留给真正急需的群众。

  (微信公众号“财智头条”综合自:上观新闻、封面新闻、新民晚报、北京青年报等)

  编辑:白静

  校对:袁凯

  审核:龚紫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