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片酬畸高,动辄日薪百万,甚至片酬上亿。这样的奇葩现象给影视剧产业的发展无疑是戴上了沉重的枷锁。 以演员郑爽为例,其拍摄《倩女幽魂》电视剧所收到了1.6亿的片酬,按工期77天来算,平均下来每一天就高达208万元的片酬。不仅被指在艺人限薪令下获取高片酬,还被指出通过“阴阳合同”偷漏税。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决定。 今年7月,外媒杂志《综艺》曝光了好莱坞影视明星的最新片酬,从中不难发现,高片酬国内明星难以企及,但较低的片酬还不到国内一线明星的一半。 例如,饰演钢铁侠的小罗伯特唐尼、好莱坞巨星马特·达蒙以及艾米丽·布朗特三位,出演《奥本海默》均大幅降薪,每人只拿到4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才2700多万。以拍摄三个月的周期折算下来,小罗伯特唐尼日薪仅是郑爽的1/7。 未来,这样的奇葩现象可能不会再出现了。 8月8日,广电总局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标志着以网剧为代表的网络视听节目被纳入新的监管体系。 网剧、广播剧纳入管理 8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修订工作基础上,起草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图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在此前2004年8月公布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基础上修改的。通知表示,随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的快速发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工作也出现了新的变化。此次修改,便是顺应这一时代趋势。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34号令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完善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范围规定。在管理对象方面,按照“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体管理”的要求,明确将网络剧等网络视听节目纳入管理范畴,明确将经纪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等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主体以及在他人组织下参与节目制作的主体纳入管理范畴。 (二)完善节目制作经营行为规范。包括对于行业组织及从业主体提出了自律要求,完善节目禁载内容,增加有关片酬管理规定,禁止开展收视率点击率等方面的虚假宣传等。 (三)在行政许可设定方面,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进行了优化,包括委托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取消逐级审核环节、合并电视剧片制作许可、进一步明确许可条件、简化申报材料等。 (四)完善对节目制作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理。在监督管理方面,明确了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管理职责和有关机构、个人的配合义务,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在法律责任方面,明确了对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影视“限酬”老生常谈 仅在2016年一年时间内,一二线演员的片酬增长了近250%,在一些更倚重流量的IP大剧中,明星片酬在制作成本中的占比甚至升至75%。” 而“限酬”一词出现在公众视野,最早可追溯到2017年。面对以片酬竞价争抢流量明星成为追求性价比的跟风之选的现状,当时,中广联电视制片委、中广联演员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网络视听节目协会等行业组织作为主管部门的指导单位,联合发表“限酬”公开意见,提出演员总片酬不超过剧目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2018年6月,中宣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电影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要求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然而“限薪令”发布后,有关片酬纠纷的利益冲突屡次被曝。2019年4月,杨烁在拍摄电视剧《异乡人》时因索要8750万“天价片酬”,导致该剧停机;6月,王千源被曝在拍摄电视剧《七日生》期间,索要6180万“天价片酬”。 2020年4月,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和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厉行节约,共克时艰,规范行业秩序的倡议书》,其中提到全行业严格执行限薪政策。 早在此前央视做过的“明星片酬对中国影视业影响”的专题报道中,导演陆川、吴思远就曾表示,高片酬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大量制作费被占用从而降低制作质量,“这十分可怕”。 高价片酬导致的一个结果是,由于制作成本抬高,制作方为了收回成本和盈利,会通过剪辑影视作品时“注水”、增加影视作品集数来增加作品整体售价。而“注水”的影视作品会造成时间浪费、影响作品情节,有违艺术规律。 2020年7月,“某演员片酬高达1亿元”成热议话题,相关公司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20年5月收到深交所下发的问询函。 2020年6月,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表示,演员周冬雨的影视文化传播新沂工作室排名该公司2017、2018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之首。2017、2018年度采购额分别为5084.91万元和5811.32万元,占当年采购额的13.06%和11.58%,合计为1.09亿元。 图源:鼎龙文化公告 此后,鼎龙文化又发布更正公告称相关数据汇总和列式存在错误,实际总金额应为7264万元。 营造行业良性生态 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文娱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过高片酬等乱象也时有发生,使得各方持续推进加强文娱行业综合治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加入薪酬管理的相关内容,一度引发外界关注。 图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机构,应合理确定节目制作成本配置比例和主创人员片酬额度,着力提高节目质量,形成主创人员片酬与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挂钩的片酬结构体系。 同时,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将节目制作成本配置、主创人员选用及片酬情况等作为节目评比推优和资金扶持等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准。节目制作成本配置比例和主创人员片酬额度明显不合理、可能影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对该节目及相关制作主体的内容质量、从业资质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管。 “总的来说,这次管理规定很多要求此前实际上已经提出了,这次相当于明确下来。”一位行业分析师表示,但对于大众关心的片酬等问题,此次征求意见稿更重要的意义还是在于从“倡议”转为“明文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谈到,现阶段,演员片酬与作品质量不匹配的问题仍有待解决,《管理规定》的发布,着重强调了片酬与节目社会、经济效益的联系,将进一步引导文化产品的质量提升,让更多的资源围绕作品本身发挥应有的作用。 (微信公众号“财智头条”综合自:北京商报、澎湃新闻、央视网等) 编辑:白静 校对:袁凯 审核:龚紫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