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卡乐图片 宁颖/摄 7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会议指出,要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 在此之前,7月下旬,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针对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中央纪委召开的医药反腐部署会,被外界视为医药反腐再升级的信号。 目前,至少有江苏、上海、北京、海南等4省份卫生监管部门针对医药领域反腐采取行动,此外还有西藏自治区、陕西、山西、山东等4省份纪委部门发声。 4省市围绕医药反腐开展行动 8月8日,据“江苏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全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和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推进会在连云港召开。会议指出,集中整治药品领域腐败问题,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推动制定后续改进措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积极倡导“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价值取向。 8月7日,据上海市卫健委官网,包括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监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上海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提到,2023年10月31日前,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重点围绕高值耗材、整治“红包”、回扣、医德医风教育等三个专项行动内容,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的自查自纠。2023年7月-10月31日,为监督检查和重点检查阶段。 8月2日,广东省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称,调整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 新的联席工作机制由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13个部门组成,在省卫生健康委设立办公室。具体分工来看,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医药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查办工作;加强药品、医疗服务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配套地方性法规修订,引导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省医保局按照相关管理权限,负责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有关行为和医药费用的监督等。 国家卫健委官网7月21日曾发布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 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面对为期一年的整治工作,北京、海南等地方还公布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期间的举报电话。 8月2日,北京市卫健委印发《通知》称,为做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先将集中整治期间(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的举报电话等信息向全社会予以公布。《通知》明确,举报电话是:010-83979279。受理时间是: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8月1日,海南省卫健委通知,要求辖区内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和医院务必在醒目位置公开全省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通知》显示,海南省的举报电话是:0898-65311519。举报地址:海口市美兰区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楼三楼320室。根据通知,举报的对象及内容包括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以及相关的经销商、医药代表等。 四省份纪检部门谈医药反腐 8月8日,据雪域清风微信公众号,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及王君正书记批示要求,研究贯彻措施。 8月7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消息,当天,省纪委监委召开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8月7日,据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近年来,陕西持续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23年,陕西省委“三个年”活动和主题教育再次对医疗领域专项整治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陕西省纪委监委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带头落实推动,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实施方案,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8月6日,据清廉山西微信公众号,8月4日,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中纪委曾曝光:一台直线加速器回扣1600万 据证券时报报道,医药反腐呈高压态势推进,市场开始表现出了对部分上市药企的担忧。药企相关负责人在对外行贿的过程中,一般会将贿赂金额计入销售费用中。因此,销售费用尤其是推广费用较高的药企,被查的风险陡增。 据了解,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有“回扣式”药品销售、“福利式”会议赞助、“虚高式”交易、“定制式”招投标、“规避式”设备投放等方式。 此外,借医疗设备租赁、设备入股名义;通过支付租金、参与分红等方式变相行贿;为医生请保姆,提供学习培训、出国旅游机会;帮助医生发表论文,帮助子女升学等新型行贿手段也不断翻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5月曾披露一个案例。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廷建在查案时发现,医疗器械经销商陈某虎向普洱市人民医院销售的直线加速器进口价是1500万元,但医院进价却是3520万元,远远高于同期市场价格。专案组立即向该医院相关知情人了解情况,得知当时讨论购买该直线加速器事宜时,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曾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但院长杨某俊却执意购买。 专案组随即找到陈某虎,向其阐明宽严相济的纪法政策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促使其如实交代其为了销售直线加速器而通过“借款”方式向杨某俊行贿的事实。杨某俊涉嫌受贿案至此取得重大突破。专案组一鼓作气、顺藤摸瓜,最终查清了杨某俊以借为名索贿1600余万元的事实。 紧接着,王廷建带领专案组从杨某俊受贿案中深挖线索、扩大战果,揭开了普洱市人民医院腐败窝案的盖子,先后查处了该医院7名公职人员受贿和13名供货商行贿问题。 在案件查办的强大震慑下,普洱市医疗系统上百名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上缴违纪违法所得共计5000余万元。与此同时,专案组将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86条问题线索移送至云南省各州市,推动全省开展医疗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至少150余位医院领导已落马 事实上,早在今年医药反腐部署会前,各地已在强力查处医药腐败。 年初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 各省市多也有动作,比如天津有针对性地全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四川凉山推进全州公立医疗机构非国家、省带量采集药品和医用耗材议价采购改革;重庆市璧山系统纠治医疗领域顽疾。 医院领导是“关键少数”。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在持续高压打击态势下,已经有一批医院“一把手”和重点岗位人员陆续落马。结合媒体此前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至少159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魏昌东对150余位不同类型、不同级别、不同地区医院领导被发现腐败问题,深感震惊。他表示,医药腐败是久治不愈的顽疾,20世纪90年代即有声势浩大的治理行动,如今看来,医药腐败已经扎下了根,由小病变大病,乃至呈现出“癌变”的趋势。 他说,从统计的被查人员信息看,医药腐败呈现出显著的“无差别性”特征,表现为:一是体现在地域的无差别性;二是体现在医院的无差别性,三甲医院、普通医院均有涉及。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查的医院院长中,广东东莞市人民医院原院长、东莞市政协原副主席邝明子被查时已经退休7年,包括邝明子在内,退休后被查的至少有5人。 魏昌东认为,医药反腐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全力清除腐败陈案的规模与数量。二是注重腐败预防体系建设,切实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最大程度地减少腐败新案发生的机会和可能,建构完善的监督制度。 他说,腐败从来不会遵循“令行禁止”的规则,也从未按照任何禁止腐败的规定或规矩出牌,多部委联合体现了国家治理腐败的总体策略在转向深入。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理事胡晓东认为,制度是治本之策,医药反腐是医疗行业治理的契机,政府应该增加财政投入,让医院回归公益属性,营造风清气正的院、医关系。 据报道,今年7月底前是自查自纠阶段,宽大处理主动说明问题、主动投案的人员;此后十个月集中整治;2024年6月总结整改,届时会出台一批制度文件或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或将成为整治重点 有分析人士向媒体表示,随着医药反腐工作持续推进,学术会议、带金销售等涉及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环节,或成为集中整治的重点之一。尤其是药企的销售费用金额、销售费用占营收比重、宣传推广费用占销售费用的比重等三项指标,受到关注。 日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过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广州市玥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原广东省某医院人员支付“会诊费”3.5万元为好处费,构成商业贿赂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广州市玥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其违法行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88余万元(在该院销售收入扣除已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后的所得利润),并处罚款215万元。 今年2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严查医疗领域隐蔽利益输送》一文,文章称,医疗领域风腐问题不断隐形变异、迭代升级,例如,“定制式”招投标、“规避式”委托采购、“供股式”入股分红、“福利式”研讨培训等迭代升级的医疗腐败。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建议,尽快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大型设备的网上直接采购,消除中间商,避免代理商成为“白手套”。 (微信公众号“财智头条”综合自:中国新闻网、每日经济新闻 、澎湃新闻、界面新闻等) 编辑:袁凯 校对:风华 审核:龚紫陌 |